中新網綿陽6月16日電 (楊勇 李遠梅 謝瓊)記者16日從四川北川警方獲悉,北川縣永安鎮某養豬場老板為了降低成本,未配備固液分離機等豬糞污水處理設備,而是鋪設暗管將化糞池中的廢棄物直接排入防洪溝,導致該養豬場周圍環境被嚴重污染。環保部門對該養豬場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警方對兩名老板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在此,固液分離機廠家中清環保提醒廣大養殖戶,不要為了節省一點環保設備的成本,從而至國家法律于不顧,至環境污染與不理。
據北川警方介紹,2019年4月初,北川縣農業農村局人員在永安鎮某村巡邏檢查時,發現一家養豬場周圍環境異常,散發出濃烈的臭味,距離養豬場幾米遠的防洪排水溝中疑似堆積有豬糞。經檢測,排水溝中流淌物化學需養量、懸浮物、糞大腸桿菌嚴重超標,并發現有暗管埋在土中,暗管出口伸向防洪排水溝。
養豬場老板劉某(化名)承認,為了節省養豬成本,偷偷地從養豬場到防洪排水溝埋設了塑料管道,用抽水泵抽取化糞池中的廢棄物產品能從塑料管道直接排放到防洪排水溝中。經查實,劉某向防洪排水溝里排放污水已有一周左右的時間,由于養豬場距離村上居民較遠,沒有被村民發現。
據悉,該養豬場是劉某和堂兄弟劉某某(化名)兩人合伙開辦的,養了上千頭豬。養豬場位于該村的上游地段,直接排污很容易造成下游群眾的水源污染。民警在走訪群眾時,居民點的村民楊某某稱,他有幾次出門做農活,在距離養豬場幾里路遠的地方,都能聞到臭味,但是沒有想到養豬場直接把豬糞排進了防洪排水溝里。
劉某和劉某某的行為嚴重污染了環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北川縣生態環境局給予養豬場罰款10萬元的處罰,北川縣公安局對劉某和劉某某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完)